【司法覆核】美聯申請「寬待」被拒 入稟要求推翻競委會決定及申終止訴訟
發布時間: 2024/03/19 19:00
最後更新: 2024/03/19 21:11
美聯集團(01200)、旗下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及公司5名人士,早前遭競爭事務委員會(競委會)入稟指控協同制定代理最低佣金率,違反競爭法,涉案的中原集團因向競委會申請「寬待政策」獲接納而不被提告。美聯等3間公司昨(18日)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,指早於中原申請「寬待政策」前7星期已提出申請惟被拒,基於政策申請是「先到先得」,質疑競委會做法違反政策,要求法庭推翻決定,並聲明美聯一方獲資格提出申請,以及申請永久終止訴訟。
申請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、香港置業(地產代理)有限公司及美聯集團有限公司;擬答辯人競爭事務委員會。
入稟狀指,2023年1月6日,競委會發出新聞稿表示,留意到傳媒報導申請人、中原地產及利嘉閣4間地產代理商,有關一手物業交易佣金的內部通告,競委會展開調查。
申請人指,同年3月1日,競委會與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會面,根據會議錄音記錄,競委會當時表明尚未得出違反競爭法之結論,而施永青當時表示是有原則的人,不接受寬待政策,願為公司承擔責任,並已向員工表示須如實回答競委會提問。
申請人於同月13日正式向競委會就「寬待政策」提出申請,惟對方表示已不適用,申請人當時認為另有人選已獲「寬待」,競委會同日續調查個案,並與申請人之員工會面。
申請人指,根據競委會會議記錄,同年5月2日,競委會曾與施永青見面,並向施解釋「寬待政策」與「合作政策」之分別,提及於「合作政策」下,或會被施加巨額罰款。同月4日,中原一方去信競委會申請「寬待政策」獲批。
申請人指,同年11月14日競委會召開記者會,指中原及利嘉閣基於「寬待政策」下「先到先得」原則提出申請,因此獲寬待而不被提告,於傳媒追問下,競委會一方重複提及「寬待政策」可以簡單理解是「就係鬥快嘅真係」。及至2024年1月初,申請人方從競委會披露的文件得悉,申請人比中原早7星期提出申請,申請人指因施永青得知或會涉巨罰款後才改變心意提出申請。
入稟狀指,申請人認為競委會做法不合理,亦不符合「寬待政策」的「先到先得」原則,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拒絕申請決定,並聲明申請人有權作出申請,以及頒令競委會應予申請人獲寬待資格,以及申請永久終止訴訟。
下載HKET App,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,睇全方位資訊:
記者:林育慧